关于 2022 年1月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2022/01/11 02:58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管党责任制要求,确保全年基层党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就1月份基层党建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供参考。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习贯彻苏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常熟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专题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及时录入“苏州智慧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党组织要通过“苏州智慧党建信息系统”组织生活纪实推荐分享功能,当月25日前将优秀主题党日案例逐级向上推荐。

2.启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扎实做好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组织评定、整改落实等规定动作,切实保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本月主要做好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另发)。

3.做好上年度积分考核和公示。根据《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意见的通知》(常教工委[2017]109 号)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落实积分结果运用,《常熟市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党员积分考核表》由学校保存备查。考核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4.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各支部针对学校党委书记点评意见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报党委办(最迟118日前上交)。

5.谋划新一年党建工作。对 2022 年度书记项目、 “行动支部”建设、“三会一课”计划、学习宣传、组织发展、先进典型选树培育、阵地建设等方面做好谋划(“书记项目”、 “行动支部”通知另发)。

6.组织党员冬训。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党员冬训(党员冬训通知另行通知)。

7.做好 2022 年度党费测算。以党员 2022 1月份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按党费测算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告知党员并完成缴纳。教育工委将对基层党费测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8.开展春节慰问。有针对性地对生活困难党员、老支书、老党员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

9.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保持参与率和活跃度。

  

中共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委员会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