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党员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2021/03/01 01:08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争做 “四有”好老师,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充分挖掘专业课思政教育资源,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 “党员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体党员
二、活动办法
1.根据“党建+”的工作思路,本次党员示范课纳入学校公开课,由教学管理处统一安排,颁发证书。
2.各支部推荐1名示范课人选,系部党员示范课计入系部公开课名额,行政各支部和继续教育部党员示范课不占系部公开课名额。
3.示范课授课时间范围为第6周到第16周,请合理安排避开各项大型活动、放假及考试时间。
4.各支部于3月5前将党员示范课申报表报党委办,学校教学管理处具体安排示范课开展事宜。
5.党员示范课结束后,各支部上交2张上课照片至党委办,上课党员教师和听课党员教师要戴好党徽。
三、活动要求
本次党员示范课活动的主题是:坚持立德树人、争做“四有”老师。活动中党员要亮出身份,勇于展示,打造学生喜欢的课堂,争做学生喜欢的教师,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示范或带动作用:
一是在努力争做“四有”好老师方面的示范作用。自然展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的风貌。
二是在落实教书育人职责和课堂立德树人主阵地方面的示范作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融入学科教学中,把教书育人的根本职责体现在课堂内外的言行里。
三是在教学设计方面的示范作用。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与教材,认真研究学情。努力实现课堂教学与学生基础、学生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是在课堂教学方面的示范作用。课堂能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切实改变课堂教学行为,打造适合的教学。
五是在观课议课和教研活动中的示范作用。认真开展集体研讨,认真做好教学反思。努力建设民主、和谐、务实、奋进的教研团队,凝聚集体智慧。切实提高与同伴、学生共享成长的能力。

职教中心党委
2021年3月1日

附件:

职教中心“共产党员示范课”活动申报表
支部示范课教师教学班级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讲课内容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