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年4月份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管党责任制要求,确保全年支部党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现就4月份支部党建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供参考。
1.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落实固定活动日制度,丰富活动形式,扎实开展“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配合做好教育工委对支部固定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
3.启动2018年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建立“党员责任区”,结合党员实际情况,以方便开展工作、履行义务为前提划分党员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1个年级组、教研组、专业组、班级或相关业务部门,结对1个困难学生;启动“一名党员一堂示范课”活动;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支部台账中作好“党员责任区活动情况记录。”
4.组织党员学习苏组通[2018]4号《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理顺党支部(或党小组)设置,经常规范、严肃认真地开展组织生活,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5.组织支委成员(党员)学习贯彻《常熟市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体系》(常委组发[2018]25号)精神,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做好按时收缴党费工作(每月20日~30日为党费缴纳日,党费负责人于20日将党费信息上传至平台,设置有效期为30日)。
中共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