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

作者:2018/04/16 02:22

中共常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教工委〔2017109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

积分考核制度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各基层学校党组织:

现将《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的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1124

  

  

  

中共常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71124印发

  

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的意见

(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党员队伍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服务体系,推动广大党员创先争优,整体提升党员队伍素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对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常教工委〔201612号)作适当修订。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组织管理,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积极争当先锋模范,推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打响学在常熟、幸福教育品牌,加快推进现代教育名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管理范围

1.全市各基层学校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2.70周岁以上党员及其他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参加积分考核管理

3.交流、支教、挂职党员的积分考核,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学校负责。支教、交流、调动等当年度组织关系有变化的党员,则由其年末组织关系所在学校负责收集积分数据并进行考核。

三、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项、贡献加分项、一票否决项等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项100分)

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年度基础积分。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履行职责、组织生活、廉洁自律四个方面:

1.遵纪守法方面(20分)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2.履行职责方面(30分)

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带好责任区教职工共同进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

3.参加组织生活方面(30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廉洁自律方面(20分)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洁从教,师德高尚;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二)贡献加分项10分)

主要指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包括:带头志愿助学、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帮困助学、参与抢险救灾、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开拓创新等。涉及加分项目的,可由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至少2名党员群众予以证明,经党支部审核后认定。

1.党员年度工作表现突出,获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年度考核优秀的,每项加2分,最多不超4分;

2.党员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4分;

3.党员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的,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加2分。

(三)一票否决项

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党支部应通过民主评议程序,直接将其定格为不合格,年度积分不得超过70分: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2.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

3.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

4.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事故且造成较大影响或不良社会反响的;

5.违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四、积分考核办法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一自然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年度积分自动归零。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10分,表式详见《常熟市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党员积分考核表》(附件1)。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党员积分考核按照专人记录、定期公布、支部评定、审核公示的步骤进行。各校党组织每半年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并进行通报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表式详见《党员日常积分汇总(公示)表》(附件2)。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084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积分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凡年度积分70分以下的,民主评议应定格为不合格;年度积分95分及以上或排名靠前的,综合其他表现,民主评议可定格为优秀,各基层党组织要优先推荐党内外各类表彰奖励;凡年度积分未达到85分的,不得参加党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2.对年度积分较低或排名靠后的党员,由所在基层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整改提高;对于连续两年党员积分较低且排名靠后或本年度整改效果不明显或不愿整改的,根据《关于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委组发〔2014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3.党员的积分管理考核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对党员积分制度不落实、运作不正常的基层党组织,不得推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按时整改落实。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细化具体实施办法,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教育工委将做好跟踪和指导工作。

  

附:1.常熟市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党员积分考核表

2. 党员日常积分汇总(公示)表

  

  

  


附件1

常熟市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党员积分考核表

年度

党组织名称:党员姓名:

类别

项目

分值

得分

100

遵纪

守法(20分)

1.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5

  

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其中有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3分,有违章建筑、无故拒交物业管理费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2.严格遵守党纪党规。

5

  

党员违反党纪党规,受提醒谈话、信访谈话、批评教育,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15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

  

违反工作纪律,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每次记3分;群众反响强烈的扣5分。

4.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扣5分,直系亲属参与而未加劝阻的,每人次扣2分。有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言行的每次扣3分,群众反响强烈的每次扣5分。

履行

职责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6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6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3.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6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

4.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带好责任区教职工共同进步。

6

  

有不团结行为的扣2分;不配合同志之间工作的每次扣2分。

5.服务社会、服务社区。

6

  

不能按要求参加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活动的,每次扣2分。

  

  

100

组织

生活

30分)

1.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

20

  

领导干部党员每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普通党员不少于10次,离退休党员不少于5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党组织活动的每次扣3分;请假缺席超过2次及以上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2.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0

  

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

廉洁

自律(20分)

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洁从教,师德高尚。

10

  

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体罚、变相体罚以及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每次扣5分。

2.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10

  

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2分;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扣2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

加分项

10分)

1.年度工作表现突出,获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年度考核优秀。

4

  

每项加2分,最多不超4分。

2.党员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4

  

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4分。

3.党员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

2

  

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2分。

一票

否决项

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党支部应通过民主评议程序,直接将其定格为不合格,年度积分不得超过70分: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2)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

3)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

4)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事故造成较大影响或不良社会反响的;

5)违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合计得分

  

本人签名

  

  

(总支、支部)

  

  

  

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签名:









备注:1.本表正反面打印,每个党员一份,用于党员年度积分考核,由党组织指定专人记录;

2..凡交流、支教、调动等当年度组织关系有变化的党员,由其年末组织关系所在学校负责收集积分数据并进行考核;

3.考核结束后,本表由学校保存备查。


附件2

  

党员日常积分汇总(公示)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年度)

  

党员

姓名

基础积分(100分)

贡献

加分

10分)

一票否决

综合

得分

民主评议情况

备注


遵纪

守法

20

履行

职责(30

组织

生活(30

廉洁

自律(20



  

  

  

  

  

  

  

  

  

  

  

  

  

  

  

  

  

  

  

  

  

  

  

  

  

  

  

  

  

  

  

  

  

  

  

  

  

  

  

  

  

  

  

  

  

  

  

  

  

  

  

  

  

  

  

  

  

  

  

  

  

  

  

  

  

  

  

  

  

  

  

  

  

  

  

  

  

  

  

  

  

  

  

  

  

  

  

  

  

  

  

  

  

  

  

  

  

  


  

  

  

  

  

  

  

  

  

  


  

  

  

  

  

  

  

  

  

  

  

  

  

  

  

  

  

  

  

  

  

  

  

  

  

  

  

  

  

  

  

  

  

  

  

  

  

  

  

  

  

  

  

  

  

积分管理员(签字):党组织书记(签字):

积分监督员(签字):